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季最多使用1次,于春玉米、春大豆田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30—50公斤。2.本品为土壤处理剂,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为保证安全,作物拱土前两天停止用药。3.注意避免对邻近敏感作物造成飘移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春大豆、春玉米田苗前除草剂,由2,4-滴异辛酯、嗪草酮和乙草胺三元混配而成,可防除稗草、狗尾草、野燕麦、看麦娘、马唐、早熟禾、牛筋草、藜、蓼、苋、龙葵、苘麻、反枝苋、马齿苋、野糜子、野黍、繁缕、香薷、鬼针草、水棘针、苍耳、鸭跖草、风花菜、猪毛菜、律草、苣荬菜、问荆、小蓟、地肤、肠草、萹蓄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以免降低除草剂除草效果。2.该药挥发性强,施药作物田要与敏感作物如棉花、油菜、瓜类、向日葵有一定距离。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3.应在无风或微风(风力不大于2级)、气温15-28℃的晴天压低喷头减压均匀喷雾。应严格按照推荐剂量,采用标准喷雾器施药,禁止用弥雾机或超低量喷雾。使用时注意风向。4.本品对皮肤及眼睛有刺激性,使用应注意安全防护。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防护用品;此过程中,不能吃东西、吸烟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脸、手和裸露部位。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此药。8.注意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误服时,带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