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稗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886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1886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4-17
有效期至
2031-04-16
农药名称
莎稗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42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莎稗磷anilo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40-50毫升/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水稻移栽缓苗后(移栽后5—7天),杂草2叶前,药土法撒施施药,施药时田内保持3—5厘米水层,勿使田水淹没稻心叶,保水5—7天。每亩药液量拌15—20公斤细沙土。2.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水稻移栽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具有内吸性,有效成分在水面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见图形标识),避免吸入药液,避免药液接触眼、皮肤和破损粘膜。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