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后充分缓苗返青后,药土法施药1次,每亩拌细沙土10—20公斤,搅拌均匀后撒施,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7天,期间勿使水层淹没稻心叶。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水稻田杂草选择性除草剂,药剂主要通过植物的幼芽和地中茎吸收,抑制细胞分裂与伸长。可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具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应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水和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4.误服: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为阿托品。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