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时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2.本品为非耕地除草剂,不能用于农田除草,施药时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3.本品需用清水配药,勿用浊水,以免减低药效,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5.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抑制植物氮代谢途径中的谷氨酰胺合成酶干扰植物的代谢,导致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铵过量积累,叶绿体解体,从而使植物光合作用受抑制,使植物死亡。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