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既可供种子公司进行机械包衣,亦可供农户进行手工包衣。用于包衣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2.机械包衣:选用适宜的包衣机械,根据包衣机械要求调整浆状药液与种子的比例,按推荐制剂用药量加适量清水,混合均匀,进行包衣。包衣后的种子按行业要求储藏待用。3.手工包衣:按每千克种子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均匀为10—15毫升药浆,将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待用。4.配制好的药液不可久置,应在24小时内使用。5.本品在登记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6.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禁止人畜食用;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特别要注意远离儿童等无关人员,防止误食中毒。
产品性能
本品属种子处理杀菌剂,由种菌唑和精甲霜灵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混配而成。种菌唑可以防治由真菌(如镰刀菌、立枯丝核菌)引起的苗期病害;精甲霜灵能透过种皮,随种子萌发和幼苗生长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防治由真菌(如腐霉菌、疫霉菌)引起的土传和种传病害。本品用于防治玉米茎基腐病、花生根腐病。
注意事项
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避免本品与氧化剂接触。3.本产品包含有效成分种菌唑和精甲霜灵,分属杀菌剂抗性管理委员会(FRAC)制定的作用机理分组3和组4。因反复使用相同作用机理产品易使真菌病原体产生抗性,本产品应与分组3和组4不同作用机理的产品进行轮换和/或混合使用。本产品不应与任何已明确产生抗药性的杀菌剂交替使用或混合使用。同时可通过改良栽培方法、选用抗性品种、使用生物农药或天然化合物等措施管理抗性。4.本品对眼睛有强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包衣和播种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工作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工作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及时处理散落在田间地头的种子,防止鸟类等动物误食。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如发生中毒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