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吡菌胺·精甲霜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473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473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7-29
有效期至
2031-07-28
农药名称
氟吡菌胺·精甲霜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335克/升(精甲霜灵112克/升,氟吡菌胺224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吡菌胺fluopicolide20%
精甲霜灵metalaxyl-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马铃薯晚疫病11—19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马铃薯晚疫病发病初期施药,连续施药3次,每次间隔7-10天,推荐兑水量45—60公斤/亩。2.本品在马铃薯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3.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吡菌胺和精甲霜灵复配而成的杀菌剂。用于防治马铃薯晚疫病。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混用或轮换使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4.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本品时避免眼睛接触,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抽烟。施药后应及时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手或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或混合。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至少15分钟。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误服:立即停止服用,漱口或喝大杯水。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