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1次,兑水30—45公斤/亩,若杂草草龄较大或杂草密度较大时应使用高剂量。2.使用前配药需摇匀,预计施药近期有雨或大风勿施药。3.避免飘移药害。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