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钠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742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71742
首次批准日期
2017-08-31
有效期至
2027-08-30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钠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4-2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精草铵膦钠盐含量11.2%。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日本明治制果药业株式会社。2025年1月14日,变更原持有人株式会社日本三明农药。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草铵膦glufosinate-p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400-6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期,每亩兑水30—60公斤进行树行间或者树下均匀定向茎叶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时请勿施药。3.使用时须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喷雾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至邻近作物。具体施药时,需在当地农林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4.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求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效果。5.刚施完药后的区域要防止人畜入内。6.每季施药1次。
产品性能
精草铵膦是一种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具有一定的内吸性。本品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