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0431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0431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1-21
有效期至
2031-01-20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20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1.8%,24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草铵膦glufosinate-p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00-2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量30—50公斤/亩,均匀茎叶喷雾1次。喷雾应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勿重喷或漏喷。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果木和邻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3.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6.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精草铵膦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通过抑制谷氨酰胺合成酶的合成,阻止谷氨酰胺合成,造成植物体内氮代谢紊乱和铵离子积累,植物不能正常进行光合作用,最终导致植物枯萎死亡。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避免与还原剂、氧化剂接触。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