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3287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3287
首次批准日期
2025-10-30
有效期至
2030-10-29
农药名称
氧氟·草铵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24%
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90-12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需用清水配置药液,现配现用,不宜久置。2.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茎叶喷雾1次,每亩兑水量30—60公斤。注意不要喷到其他作物绿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性的灭生性除草剂草铵膦与选择性的芽前除草剂乙氧氟草醚的复配剂,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一般杂草受药后7—15天枯黄而死。预防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喷雾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避免眼睛接触。3.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