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3266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3266
首次批准日期
2025-10-30
有效期至
2030-10-29
农药名称
吡嘧·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丙草胺pretilachlor5.4%
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ethyl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300-500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10天用药。2.施药前须灌水3—5厘米,水层在水稻心 叶以下。施药后要保水5—7天,对缺水田要缓灌补水,切忌断水干田或 水淹水稻心叶。3.本品在水稻每个生产周期最多使用1次。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主要通过杂草根部、叶片、芽鞘吸收,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的水稻田除草剂。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避免药剂与其他作物接触。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