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水稻移栽前3—5天施药,即稻田灌水平整后施药,药土法处理。2.必须确保施药时药剂与潮湿的细土混拌均匀,以保证药量撒施均匀,药土用量10—15公斤/亩,掌握好用药量及用药时机是避免出现药害,保证除草效果的关键因素。3.要求施药田块平整,水层3—5厘米,水不可淹没稻苗芯叶,以免产生药害。药后48小时内只灌不排,施药后保水5—7天。 4.秸秆还田(旋耕整地、打浆)的稻田,也需于水稻移栽前3—7天趁清水或浑水施药,且秸秆要打碎并彻底与耕层土壤混均,以免因秸秆集中腐烂造成稻苗根部缺氧引起稻苗受害。5.施药时防止药土撒施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6.合理安排后茬作物,保证安全间隔期。7.每季最多使用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元复配的除草剂,各有效成分具有不同的杀草机制,丙草胺为选择性芽前处理剂;丙炔噁草酮主要在杂草出苗前后,通过稗等敏感杂草的幼芽或幼苗接触吸收而起作用;异噁草松属杂环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通过根、幼芽吸收,向上传导,抑制敏感植物叶绿素的生物合成,形成白苗,死亡。三者混用能够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有眼睛和皮肤刺激性,施用时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