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精喹禾·乙羧氟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325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3250
首次批准日期
2025-10-30
有效期至
2030-10-29
农药名称
草铵膦·精喹禾·乙羧氟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3%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58克/升(草铵膦224克/升,精喹禾灵24克/升,乙羧氟草醚10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20%
乙羧氟草醚fluoroglycofen-ethyl0.9%
精喹禾灵quizalofop-P-ethyl2.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4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时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乙羧氟草醚、精喹禾灵和草铵膦复配制剂,乙羧氟草醚为激素类型选择性除草剂,可防除马唐、苋等阔叶杂草及萌芽期禾本科杂草。精喹禾灵为苯氧脂肪酸类除草剂,在禾本科杂草与双子叶作物间有高度选择性。草铵膦属于有机磷类非传导性灭生除草剂。该产品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飘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和护目镜,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此间不能饮水、抽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等,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伤。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