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285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2854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9-25
有效期至
2030-09-24
农药名称
吡嘧磺隆.丙草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7%
重新核准日期
—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丙草胺pretilachlor15%
吡嘧磺隆pyrazosulfuron-ethyl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100-200克/亩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7天缓苗之后,杂草2—4叶期(杂草未出水层),均匀撒施。2.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切勿淹没水稻心叶。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下雨请勿施药。4.每季作物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磺酰脲类和酰胺类农药复配的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一次性施用,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应尽量避免在晚稻芽期使用;2.施药地块整地平整,无高洼处,施药时水面少漂浮物,以免影响扩展效果,保水能力差的漏水田谨慎使用本品;3.以下情况勿用:弱苗、病苗;平均气温低于13℃;井灌不晒水田;东北插秧过早田(如黑龙江省5月15日前插秧);4.泡腾片里有碎片,能正常泡腾,可直接撒施,不影响药效。高温潮湿久置环境下泡腾差,不要使用;5.对眼睛、皮肤和黏膜有刺激作用。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等;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避免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