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霉素·稻瘟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2782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2782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9-25
有效期至
2030-09-24
农药名称
春雷霉素·稻瘟酰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67.5克/升(稻瘟酰胺157克/升;春雷霉素10.5克/升 )。春雷霉素盐酸盐1.14%,12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酰胺fenoxanil15%
春雷霉素kasugamycin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6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叶瘟,应在发病初期用药。防治穗颈瘟,在水稻破口初期用药。根据水稻生育阶段的不同,每亩兑水30—60公斤喷雾处理。2.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作用机理完全不同的两种杀菌剂稻瘟酰胺和春雷霉素复配加工而成,渗透性和内吸性较强,同时具备预防和治疗作用,且治疗作用更显著,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本复配产品增效作用明显,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使用本品。配药和施药时,操作人员应穿长袖工作服,戴防渗手套、口罩或眼镜等劳保用具,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2.大豆对本品较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大豆上。同时也不要将药液污染到杉树(特别是苗)、藕等作物上。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病菌抗性产生。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