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30—40公斤/亩茎叶喷雾。使用时应尽量避免药液飘移,以免对周围的作物造成危害。2.如施药后1—2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非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可被杂草绿色组织吸收,从而使杂草叶绿体失去活性。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注意安全防护,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子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