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叶瘟在发病初期施第一次药,防治穗颈瘟在孕穗后期或破口期第一次用药,视病情发展情况间隔7—10天施第二次药;2.本品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3.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使用本品时,先将药剂摇晃均匀,再用少量水稀释所需药剂,最后加足水量,搅拌均匀后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氧基丙烯酸酯类和噻唑类杀菌剂复配而成,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本品有眼睛刺激性,配药和施药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4.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等。5.避免与具有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