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每亩用5—7公斤细砂土或化肥与药剂混匀后,均匀撒施到3—5厘米水层的稻田中,施药后保持水层5天以上,勿使水层淹没稻苗心叶。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水稻移栽田选择性除草剂,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稗草2叶期用药时宜采用推荐的高剂量;排盐良好的盐碱地,应采用推荐的低剂量,药后5天可换水排盐。2.本品对眼睛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更换工作服。3.操作时应远离儿童和家畜。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1.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2.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粘附,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忌用热水。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无专用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