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稗磷·五氟磺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789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789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7-04
有效期至
2030-07-03
农药名称
莎稗磷·五氟磺草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62克/升(莎稗磷246克/升,五氟磺草胺16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莎稗磷anilofos23.5%
五氟磺草胺penoxsulam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60-80毫升/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时,于水稻移栽后5—7天缓苗后,禾本科杂草2叶期前,药土法撒施施药1次,拌土量10—15公斤/亩,注意施药均匀。2.施药时保持田间3—5厘米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并保水5-7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莎稗磷属有机磷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能防除稗草、稻稗和莎草科杂草。五氟磺草胺是三唑并嘧啶磺酰胺除草剂。二者混配具有封杀双效作用,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施用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