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精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532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532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5-30
有效期至
2030-05-29
农药名称
氧氟•精草铵膦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50克/升(乙氧氟草醚43克/升,精草铵膦107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7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草铵膦glufosinate-p10%
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40-26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兑水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量40—50公斤,使用时应注意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防止喷雾飘移对周边作物造成药害。4.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乙氧氟草醚和精草铵膦复配而成的触杀型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喷雾时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3.药液用清水稀释,不得使用污水、浑浊水,以免降低药效。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