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柑橘萌芽前,矢尖蚧低龄若虫期施药,间隔10天左右施药1次,共施药2次,注意柑橘树叶片正反面及枝干均匀着药进行防治,避开嫩芽和嫩梢期使用,根据植株大小合理选择用水量,喷至药液欲滴即可。2.温度越高药害也越大,且容易对硫敏感的作物造成药害,如杏、树莓、黄瓜等。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石硫合剂与矿物油的混配制剂。两者混配可防治柑橘树矢尖蚧。
注意事项
1.气温达到32℃以上时慎用,38℃以上禁用。2.不得与酸性农药等物质、波尔多液等铜制剂、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和波尔多液前后紧接使用时,间隔不得少于14天。3.本品对桃、李、梅、梨、番茄、黄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本品具有易燃性。5.对眼睛、皮肤有腐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中毒急救措施
1.误服时,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误食中毒后,在医师指导下,可采用弱碱洗胃方法解救,并立即注射可拉明、山梗菜碱强心剂和静脉注射50%葡萄糖40—60毫升及维生C500毫升。2.吸入时,吸入者出现不适,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污染,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污染,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