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无须配制母液,直接兑水使用。应于苹果树白粉病发生初期用药,均匀喷雾,根据病情连续使用2-3次,每次间隔10-15天,要求喷雾均匀周到。 安全使用标准:每季最多使用3次。
注意事项
1、稀释用水温应低于30℃,热水会降低药效。 2、不得与波尔多液等铜制剂、机械乳油及碱性条件易分解的物质混合使用。3、气温达到32℃时慎用,应降低使用浓度,38℃以上禁用。 4、本品低毒,但仍须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使用。5、如有少量结晶,摇均后使用,不影响药效。 6、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如误食,应在医师指导下,可采用弱碱洗胃方法解救,并立即注射可拉明、山梗菜碱强心剂和静脉注射50% 葡萄糖40-60mL及维生素C500mL。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将本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2、请在密封、阴凉、干燥、避光条件下贮存。远离热源或火源。 应急电话:0718-828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