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节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194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194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5-06
有效期至
2030-05-05
农药名称
氟节胺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00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节胺flumetralin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树控梢500-7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树春梢充分老熟后,夏梢萌发生长期均匀喷施1次,间隔15—20天再喷施1次,连续使用2次。施药时应均匀喷施柑橘树体外围枝梢,避免药物飘移到邻近的作物上。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勿超剂量使用,遇特殊气候等造成树势较弱时不宜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具接触和局部内吸性活性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抑制柑橘树枝梢顶芽的生长。
注意事项
1.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剂。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食: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请勿引吐。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