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稗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157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157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5-06
有效期至
2030-05-05
农药名称
莎稗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496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莎稗磷anilofos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35-55毫升/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后5—10天(稻苗扎根后)稗草萌发至2叶期,药土撒施1次,每亩用湿润细沙(或土)15—20公斤拌匀撒施于稻田中,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以后正常农田管理。2.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莎稗磷为水稻移栽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本品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施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戴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眼睛,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更换衣物等。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