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氯虫苯甲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522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522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3-16
有效期至
2030-03-15
农药名称
虫螨腈·氯虫苯甲酰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63克/升(虫螨腈109克/升,氯虫苯甲酰胺54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虫螨腈chlorfenapyr10%
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30-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小菜蛾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使用,施药时应对甘蓝叶片正反两面均匀喷雾,用水量40—45升。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芳基取代吡咯类和双酰胺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同时具有叶面渗透性强、层间传导活性、持效性强的特点,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3.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避免与中等氧化剂混合或接触。4.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抽搐、痉挛、恶心、呕吐、腹泻等。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