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灭幼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306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306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2-25
有效期至
2030-02-24
农药名称
甲维·灭幼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79.2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2克/升,灭幼脲277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23%,2.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灭幼脲chlorbenzuron24.8%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0.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15-2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甘蓝小菜蛾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推荐兑水量为40—50公斤/亩,或使用时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的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灭幼脲为苯甲酰脲类昆虫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通过抑制昆虫几丁质的合成从而导致昆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本品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