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棉桃吐絮期(吐絮40%左右为宜)使用本剂,每亩兑水40公斤。用药过早易影响棉花纤维品质。2.施药时做到均匀喷洒,尽量在无风无雨时施药,避免雾滴飘移,危害周围作物,气温在20℃以上时,使用效果更佳。3.每季最多使用1次。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氧化性物质混用,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防护用具。施药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水彻底清洗脸及其他裸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或衣物。避免吸入雾液。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