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分蘖末期稻田杂草3—5叶期,兑水30公斤/亩均匀茎叶喷雾。2.施药前排干田水,药后1天复水,并保持浅水层5—7天,施药后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氧羧酸类激素型内吸性除草剂,由杂草茎叶吸收传导至根部,使杂草连根死亡。
注意事项
1.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禾本科植物幼苗和幼穗分化期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禁用于各类阔叶作物(如棉花、油菜、豆类、蔬菜等)。3.本品不宜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以防降低药效。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防护眼镜、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雾器,以防对其他作物产生药害。8.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2.溅入眼晴:翻开眼睑,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服: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