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3321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3321
首次批准日期
2024-11-26
有效期至
2029-11-25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20 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1.9%,241 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草铵膦glufosinate-p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25-2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避免药液飘移药害。2.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有效成分为精草铵膦,为稳定的均相液体,具有一定的还原性,为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精草铵膦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避免与具有中等以上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用地区域扩大范围使用。避免飘移药害。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催吐,但勿给已昏迷的患者经口喂任何东西或引吐。并携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