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根据播种量确定制剂用药量,按照每100千克种子加1—2.5升水的比例稀释成药浆,混合均匀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进行后续农事操作。2.于播前种子包衣,用于包衣处理的种子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良种。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兼具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按登记剂量使用防治花生蚜虫、小麦蚜虫、大豆蚜虫和水稻蓟马。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自行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