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飞虱低龄幼虫初发盛期,每亩兑水50公斤喷雾施药,施药务必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可通过脊柱神经传递的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向顶传导,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防护服、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