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小麦蚜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为35—45公斤/亩。2.每个作物周期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21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小麦蚜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烟碱类与拟除虫菊酯类混配的杀虫剂,建议避免持续使用或与作用位点相似的杀虫剂轮换使用。本品不可以与其他烟碱类杀虫剂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呕吐、恶心、呼吸急促、抽搐、昏迷等,严重时对肝、肾损伤。1.误食:应立即用清水漱口,请勿引吐,请就医对症治疗。2.不慎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清新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沾附: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如佩戴隐形眼镜,冲洗1—2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数分钟。如症状持续,请就医。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