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741微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741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9-29
有效期至
2029-09-28
农药名称
虫螨腈·虱螨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虫螨腈102克/升,虱螨脲128克/升26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虫螨腈chlorfenapyr9.5%
虱螨脲lufenuron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甜菜夜蛾30-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甘蓝甜菜夜蛾,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43—5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安全间隔期确定为14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和取代脲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
中毒急救措施
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大量清水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中毒者到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