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时期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5公斤/亩,确保喷湿、喷透。2.柑橘园、葡萄园、香蕉园、苹果园、茶园除草时,在柑橘园、葡萄园、香蕉园、苹果园、茶园杂草生长旺盛时期,使用带保护罩的喷雾器均匀定向茎叶喷雾施药1次,喷头应加防护罩防止药液飘移,以免发生药害。3.用清水稀释,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4.干旱及杂草密度、蒸发量和喷头流量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采用较高的推荐制剂用量和用水量。5.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大雨、积水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应停止施药,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6.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注意避免飘移药害。7.最多施用1次,柑橘、葡萄、香蕉、茶园上安全间隔期均为21天,苹果上安全间隔期为35天。8.请勿将本品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禁止用铁质容器盛放或使用本品。使用专用的施药器械和管线,使用后彻底清洗。9.套种其他作物的柑橘园、葡萄园、香蕉园、苹果园和茶园请勿使用本产品。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草啶和精草铵膦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的灭生性茎叶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柑橘园、葡萄园、香蕉园、苹果园、茶园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