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春小麦4—5叶期,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30公斤/亩。2.最好选择无风、空气湿度大条件下施药。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3.施药时注意风向,防止药剂飘移到邻近的阔叶作物、蔬菜和果树上,以防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除草剂。可被植物根、茎、叶吸收和传导,茎叶吸收可通过植物的韧皮部向下传导到达根部;根吸收可通过植物的木质部向上传导到全株,使整个植物表现畸形,严重破坏植物的生理功能,导致死亡。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风向,应在无风或微风(风力不大于2级)时用药,下风向有敏感作物田或在100米内种植了棉花、豆类、蔬菜、瓜类、中药材、葡萄、马铃薯及果树、林木等阔叶作物,不得使用该产品。2.此药避免与强酸性和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接触或混用,喷施药械要专用。3.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除草剂,建议与其他类型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免使杂草产生抗药性。4.应严格按照推荐剂量,采用标准的喷雾器压低喷头减压使用,禁止使用弥雾机或超低容量喷雾。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中毒后会出现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失。施药时要注意人体防护,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