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苯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939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939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5-21
有效期至
2029-05-20
农药名称
噻苯隆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0.5%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3-0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5克/升。 2026年3月2日,增加水稻调节生长。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噻苯隆thidiazuron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调节生长2500-4500倍液喷雾
葡萄调节生长2500-5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葡萄谢花后喷雾使用一次,间隔7—10天幼果膨大期再次喷雾使用,共施2次。2.于水稻分蘖期和扬花期各喷雾喷施1次,共施2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喷雾应均匀、周到,不得重喷和漏喷。施药后应加强肥水管理。5.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脲类植物生长调节剂,有细胞分裂活性,诱导植物细胞分裂,延缓植物衰老,增强其抗逆性,促进植物光合作用,用于葡萄和水稻调节生长。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避免与氧化剂接触。3.本品对眼睛有强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