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729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729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5-21
有效期至
2029-05-20
农药名称
虫螨腈·虱螨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65克/升(虫螨腈210克/升,虱螨脲5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虫螨腈chlorfenapyr19%
虱螨脲lufenuro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20-2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2.兑水量30—45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和取代脲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对甘蓝小菜蛾有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与氧化剂接触。2.使用本品时应穿着长衣、长裤、鞋,佩戴手套、帽子、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3.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4.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5.误服: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6.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