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草·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63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638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4-28
有效期至
2029-04-27
农药名称
氟草·草铵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康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20%
丙炔氟草胺flumioxazin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40-3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时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2.避免药液喷到作物绿色部位,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丙炔氟草胺和草铵膦复配的除草剂,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鞋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和手套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3.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4.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如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