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前3—5天,稗草1叶期以前,稻田灌水整平后呈泥水状态时,以推荐剂量采用土壤喷雾法施药1次,移栽后保持田间3—5厘米水层5—7天。2.避免使用高剂量,以免因稻田高低不平、缺水或施用不均等造成作物药害。3.水稻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推荐用水量30—4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的实际生产需求用水。4.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5.插秧后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产品性能
本剂为选择性触杀型芽期除草剂,系原叶琳原氧化酶抑制剂,主要在杂草出苗前后通过幼芽或幼苗接触吸收而起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田稗草、节节菜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2.本剂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眼睛接触: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