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084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0840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3-26
有效期至
2029-03-25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05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草铵膦glufosinate-p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4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推荐兑水量30—50公斤/亩施药。2.需用清水配药,勿用浊水,以免减低药效,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3.每季最多使用1次。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场地,到空气清新的地方,保持呼吸畅通。误服,立即催吐,但勿给已昏迷的患者经口喂任何东西,并带标签送医诊治,进行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