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稗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082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0825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3-26
有效期至
2029-03-25
农药名称
莎稗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40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莎稗磷anilo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莎草科杂草40-50毫升/亩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缓苗后药土撒施1次,每亩可用湿润细沙(或土)15—20公斤,拌匀撒施于稻田中,施药后保持3—5厘米水层5—7天,以后正常管理。2.注意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水稻移栽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施用时应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药液接触眼睛,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更换衣物等。2.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