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季使用1次。2.在水稻移栽前灌水整地后瓶甩法施药1次,亩兑水量5—10公斤。药后保水至插秧常规田管理。3.注意插秧后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
产品性能
本剂为移栽水稻田选择性芽期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在水面迅速扩散后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可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用前摇匀,确保按推荐的施药时期和施用量均匀施药,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配药时应戴口罩及手套,配药完毕须洗净双手。4.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衣物,配戴眼罩和口罩,施药时绝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清洗全身,换洗喷药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