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1253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1253
首次批准日期
2023-12-28
有效期至
2028-12-27
农药名称
草铵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06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500-7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按推荐使用剂量每亩兑水40—50公斤,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草铵膦为磷酸类灭生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属于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可以导致植物内氮代谢紊乱,叶绿体解体,光合作用停止,最终导致杂草死亡。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草铵膦遇土钝化,配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2.干旱及杂草密度、蒸发量和喷头流量较大或防除大龄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时,采用较高的推荐制剂用量和兑水量。本剂以杂草茎叶吸收发挥除草活性,无土壤活性,应避免漏喷,确保杂草叶片充分均匀着药。施用后6小时后下雨不影响药效。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务必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鞋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更衣等。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如药液溅到皮肤上,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如吞服,严谨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2.症状:颤抖、意识混乱、数小时后痉挛、肠胃不适、发高烧、呼吸困难、行动迟缓、心率过速等症状。3.治疗:禁忌阿托品;插管洗胃后,给活性炭和硫酸钠。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