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40—50公斤,注意均匀喷雾。2.应选择无风天气施药,以免药液飘移对周边农作物造成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触杀型灭生性除草剂,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对眼睛轻度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