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呋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020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30207
首次批准日期
2023-05-08
有效期至
2028-05-07
农药名称
甲维·呋虫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5%,16克/升;呋虫胺8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呋虫胺dinotefuran7.5%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1.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50-7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30—60公斤均匀喷雾。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属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起作用。呋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使害虫麻痹从而发挥杀虫作用,具有内吸活性,兼具触杀、胃毒作用,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向顶传导。二者复配,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4.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7.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用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