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需用清水配置药液,现配现用,不宜久置。2.茎叶喷雾,每亩兑水量30—60公斤。注意不要喷到其他作物绿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性的灭生性除草剂,草铵膦与选择性的芽前除草剂乙氧氟草醚的复配剂,用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一般杂草受药后7—15天枯黄而死。预防非耕地杂草有良好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雾,喷雾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注意避免施药时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2.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上述杂草密度大时,酌情增加用药量,以保证效果。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成片干枯,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5.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带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携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