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吡菌胺·精甲霜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060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20060
首次批准日期
2022-04-24
有效期至
2027-04-23
农药名称
氟吡菌胺·精甲霜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5-06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5月6日,增加芋头疫病、马铃薯晚疫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吡菌胺fluopicolide6%
精甲霜灵metalaxyl-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芋头疫病40-60毫升/亩喷雾
马铃薯晚疫病40-60毫升/亩喷雾
黄瓜霜霉病50-7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黄瓜霜霉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每亩兑水35——60公斤喷雾。视病害发生情况可连续用药2次,间隔7天左右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于马铃薯晚疫病发病初期施药,每亩兑水45——50公斤喷雾。连续施药3次,视病害发生情况,每次间隔7-10天。于芋头疫病发病初期兑水喷雾,每亩兑水40——45公斤喷雾。视病害发生情况可间隔7—10天再施药1次。2.整株均匀施药,不要漏喷,施药后以叶片湿润、药液欲滴未滴为宜。3.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马铃薯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芋头上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吡菌胺和精甲霜灵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氟吡菌胺为酰胺类杀菌剂,对卵菌纲病菌有较高的生物活性,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有较强的渗透性。精甲霜灵是具有预防和治疗功效的杀菌剂。药物主要通过根、茎、叶吸收。可防治黄瓜霜霉病、马铃薯晚疫病、芋头疫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避免药液接触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