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水稻飞虱低龄幼虫初发盛期喷雾施药。施药务必均匀周到。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可通过脊柱神经传递的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向顶传导,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注意事项
1. 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使用本品,做好安全防护。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和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 防治药液污染水源地。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 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动物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