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兑水量40公斤/亩。在柑橘园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茎叶喷雾施药一次,兑水量30—45公斤/亩。注意均匀喷雾到杂草茎叶上,以保证除草效果。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防止药液漂移到临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4.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5.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6.柑橘的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7.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絮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和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液体就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饮料和食物。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当地植保部门或生产厂家。4.本品对皮肤有致敏性,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装卸、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确保包装不泄漏、不损坏。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