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437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11437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8-25
有效期至
2031-08-24
农药名称
枯草芽孢杆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00亿芽孢/克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3-0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5月6日,增加烟草赤星病。 2026年3月2日,增加烟草靶斑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1000亿芽孢/克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烟草赤星病10-15克/亩喷雾
烟草靶斑病8—12克/亩喷雾
烟草黑胫病45-6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烟草黑胫病发病前至发病初期开始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每亩用水量50—70公斤。2.烟草赤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间隔7—10天,连续施药2—3次,每亩用水量45—70公斤。3.烟草靶斑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间隔7—10天,连续施药3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微生物源杀菌剂,产品喷洒在作物叶片上,其芽孢利用叶面上的营养和水分能在叶片上生存和繁殖,迅速占领整个叶片表面,同时分泌具有杀菌作用的活性物,排斥、抑制病菌的侵入,用于防治烟草黑胫病、烟草赤星病和烟草靶斑病。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4.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医务人员可给患者洗胃,但要防止胃存物进入呼吸道。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